为全面加强医保管理工作,保证医保基金正常平稳运行,特制度如下规定:
1.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。
2.使用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,患者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,必须填写《自费患者知情同意书》,辅助检查必须符合检查指征。
3.使用超过医保限制但临床必须的药品,需要征得患者同意,填写《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》。
4.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。
5.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。
6.定期或随时抽检,如发现一例冒名顶替者,给予罚款及行政处罚。
7.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,串通他人伪诈医药费用票据,套取医疗医保基金的,严格执行质控,予以扣分及处罚,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。
8.对于在工作中,医保医院能严格执行医保的各项规定,确保解读医疗保险的政策,并且在工作中发现他人有违纪时能主动帮助解决问题,使得保险基金正常云柱,保险服务规范运行,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。